細い路地に面した住宅(イメージ)

不可重建・租赁土地权・继承的老旧公寓能卖吗?卖出方法及价格考虑

约4分钟读完作者:須藤 栄一(宅地建物交易士)

“因为不可重建所以说卖不出去”“因为是租赁土地所以好像需要地主同意”“继承的公寓很老旧,不知道该怎么办”。这类物件一般来说比较难卖,但并非卖不了。了解难卖的原因,选择适合物件的卖法是很重要的。

本文将讲解不可重建物件・带租赁土地权建筑・老旧公寓・继承物件的难卖原因与卖出方法,以及卖出前需要确认的事项。

“难卖物件”难卖的理由

难卖物件的共通点主要有以下两点。

  • 贷款难以获得:银行的担保评价低,买方难以贷款购买,因此限于能现金购买的买方。
  • 活用自由度低:不可重建、需要地主同意、需要大规模修缮等,购买后有诸多限制。

换句话说,面向不使用贷款的买方或拥有解除限制专门知识的买方出售,有可能成功卖出。银行评价机制详见“收益性物件价格与银行评价的关系”。

不可重建物件

所谓不可重建,是指拆除现有建筑后无法新建建筑的土地。大多是因不符合建筑基准法(宅地住宅用建筑相关法律)上的道路接道义务(原则上须接邻宽度4米以上的道路且用地在道路上的接面不少于2米)所致。

是否属于该情况,可在区役所建筑指导科等处确认前道路是否为法律认可的道路。主要卖出方法如下。

  • 卖给邻地所有者:若与邻地合并可满足接道路义务,对邻地所有者来说价值提升的可能性较大。
  • 先确保接道路后出售:通过购买或租借邻地一部分以满足接道路要求,则可进行新建,价格会上涨。
  • 考虑建筑基准法第43条许可・认定:若周边有较大空地等满足一定条件,可通过特定行政机关许可等方式获得建造许可。
  • 卖给收购业者:熟悉不可重建物件处理的不动产公司,会按现状直接收购。

另外,2025年4月起建筑基准法修正,木造两层等建筑的大规模修缮或改装将需要建筑确认手续。不可重建物件进行大幅改修后的持续使用较以前困难,因此包括出售在内建议尽早确定应对方向。

带租赁土地权建筑

租赁土地权建筑是指土地向地主租赁、只拥有地上建筑物的状态。卖出时要点如下。

  • 需地主同意:转让租赁土地权给第三方原则上需地主同意。获得同意时通常需支付同意费(名义变更费),金额由双方协商决定。
  • 无法获得同意时:若地主不同意,可向法院申请替代地主同意的许可手续(租赁土地借家法第19条)。
  • 卖给地主・与底地一并出售:地主购买租赁土地权,或与地主合作将土地(底地)和建筑物一起出售,可作为完整所有权出售,价格更容易上涨。

1992年8月前成立的租赁土地权适用旧法(借地法),之后的适用新法(租赁土地借家法),存续期间和更新机制有所不同。准备好租赁合同书、地租支付状况、更新记录,有助于评估和与地主洽谈顺利进行。

老旧公寓(旧耐震・超过法定耐用年限)

1981年6月前取得建筑确认的旧耐震建筑,以及超过法定耐用年限的木造公寓,由于贷款年限缩短或无法获得贷款,买方有限。卖出方式大致分为三种。

方式主要买方注意事项
带租客出售(所有权变更)现金购买的投资者、收购业者按照租金收入及土地价值进行评价
先空置后出售以重建为前提的买方腾退租户需有正当理由,一般需要支付腾退费
拆除后以空地出售建房业者、准备自用的个人需支付拆除费。失去住宅用地税收优惠,固定资产税增加

拆除后将失去住宅所在土地的固定资产税减免(小规模住宅用地的课税标准仅为1/6)。是否拆除应结合卖出时机综合判断。

出售继承的物件时

  • 继承登记成为义务:自2024年4月起,继承登记义务化,需要在得知取得不动产的日期起3年内办理登记者登记。无正当理由未办理将被处以不超过10万日元的罚款。出售前须完成继承登记。
  • 共有状态下出售需全体共有者同意:若遗产分割未完成,或兄弟共同共有,出售需全部共有者同意。
  • 取得费用加算特别规定:若缴纳继承税,并在继承税申报截止日后3年内出售,可将缴纳部分继承税计入取得费用,减轻资本利得税负担。
  • 空房3,000万日元减免通常不适用:该特例适用于被继承人居住的住宅,出租公寓原则上不适用。

税额因个人情况不同,建议向税务师咨询确认。

委托评估时需准备的资料

  • 登记事项证明书、公图、测量图(如有)
  • 建筑确认证书・验收证书(如有)、建筑物图纸
  • 租赁土地时:租赁合同书、地租收据、更新记录
  • 出租中时:租金表、租赁合同书
  • 继承情况时:遗产分割状况、共有者名单

未准备齐全资料也可以申请评估。可以先基于已知信息进行咨询,缺少的资料通过评估过程中补充确认也可。

总结

  • 多数难卖物件因“贷款难以获得”“使用受限”导致。选择合适买方可实现出售。
  • 不可重建物件应考虑邻地出售・接道路确保・基准法43条许可・收购等,2025年4月法改正提高了大规模修缮的门槛。
  • 带租赁土地权建筑需要地主同意,卖给地主或与底地一并出售价更高。
  • 老旧公寓出售时应综合比较带租客出售・空置出售・空地出售的费用及税负。
  • 继承物件需先办理继承登记(2024年4月起为义务)后再推进出售。

关于本文

作者
須藤 栄一(房地产购入)持有资格:宅地建物取引士・损害保险募集人资格・商业设施士补・2级造园施工管理技士补・1级土木施工管理技士补

在房地产行业拥有20年以上经验,长期活跃于东京都心至首都圈近郊等广泛区域,专注于收益型物业及事业用不动产的收购与买卖实务。擅长运用同业网络发掘未公开项目、判断物业价值并评估项目收支,从整栋收益物业到增值型项目持续开拓多元收购渠道。能够从收购判断到再售策略及翻新企划一体化推进,持续促成高确定性的项目落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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